住宅工程质量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2021年8月4日,湖北省住建厅发布《关于在全省新建住宅工程中全面实施“一证两书”制度的通知》,要求自8月10日起,在全省新建住宅工程中全面实施“一证两书”制度。
“一证”是《住宅质量合格证》,“两书”是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。
9月23日,恩施州新建住宅工程全面实施“一证两书”督办会及县市座谈会在华龙城大酒店宴会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,县市住建局、各开发企业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,会议由恩施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云主持。
恩施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质量监督执法科副科长陈渊对《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工程“一证两书”制度的通知》进行了宣贯,指出我州从目前的实施的一个多月情况来看,仍存在诸多问题,“一证两书”制度需各县市重视紧抓。
陈科长指出,《住宅质量合格证》是住宅工程交房的必要条件,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时应连同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一并提交给业主,如未提供《住宅质量合格证》,业主可拒收房屋。
并要求各部门加强多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对“一证两书”交付落实情况的监管。
恩施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云对《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。
明确从2021年7月1日起,恩施州辖区内新建住宅工程(包括商品住宅工程、保障性住宅工程、安置性住宅工程),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。
并从工作模式、公示平台、公示内容、时限要求等各方面进行明确说明,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、进一步强化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。
恩施州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周绍伯作表态发言,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文件精神,严格按照“一证两书”制度要求开发建设楼盘项目,并开设住宅质量信息公示专栏,确保工程质量信息公开透明,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州房协也将定期组织培训学习、按期收集各企业“一证两书”落实情况,全面协助主管部门贯彻落实“一证两书”制度的全面实施。
恩施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董兴来在讲话指出,在“一证两书”制度实施过程中要提高站位、抓好落实。
要常抓不懈重环节、提高品质靠服务、部门联动抓监督,严格执行“一证两书”制度,在住宅工程质量上把好关,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,进一步规范住宅交付行为,让老百姓收房舒心,住的安心。